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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考是否屬于成人教育

    發(fā)布人:王老師 訪問量: 發(fā)布日期:2018-06-29 10:09:16

    自考是否屬于成人教育的范疇一直是一個存在爭議的問題,也是不少人選擇學歷提升時經(jīng)常問到的問題,那么自考是否屬于成人教育呢?

    從形式上來看,與正統(tǒng)的成人教育三大途徑相比,自考與他們確實存在一定的差異,而且含金量更高,且從其畢業(yè)證上來看,并沒有出現(xiàn)“成人高考等教育”的字樣,因此不少人認為,自考不屬于成人教育的范疇。但是通過網(wǎng)上的調查發(fā)現(xiàn),80%以上的網(wǎng)友普遍認為,自考就是成人教育的其中一類,主要原因有三:一是高等教育分為兩種,除統(tǒng)招外的都應該屬于成教;二是幾乎所有高校的繼續(xù)教育學院(也叫成教院)都將自學考試劃入了成人教育的范疇;三是自考本科學生獲得的學位證書也是成人教育,上面明確寫了成人高等教育學士學位證書。

    自考在建立之初,其參加對象并沒有嚴格的規(guī)定必須是在職成人,如果按照現(xiàn)在大部分人的認知,自考應該劃分為成人高等教育范疇。

河南大學自考畢業(yè)證書內芯.jpg

    關于自考是否屬于成人教育的問題,專家們也曾發(fā)表過各自的不同看法,日前有一篇《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究竟是不是成人高等教育》的論文,作者通過全面深入的分析認為“它基本可以劃歸到成人高等教育的范疇,是成人高等教育的一種形式”。原文如下: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究竟是不是成人高等教育

——兼論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的歸屬

來源:《中國考試》2014年第20148期 作者:邵曉楓

    內容提要:學術界對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不是歸屬于成人高等教育有著不同的看法。本文認為,自學考試最初就是作為一種成人高等教育制度而建立的,其受教育主體具有成人性這一成人高等教育最重要的本質屬性,其教育活動具有開放性和社會性、針對性和實用性、速成性和速效性、多樣性和靈活性等成人高等教育的特點。因此,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基本可以劃歸到成人高等教育的范疇,是成人高等教育的一種形式。

    關 鍵 詞:自學考試 成人高等教育 考試制度
    標題注釋:本文系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規(guī)劃基金項目“三十年來中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術發(fā)展史(1978—2010年)”(批準號:12YJA880095)的階段性研究成果。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自建立至今天,已30余年,但它是不是成人高等教育的一種形式卻一直沒能有一個公認的看法,也即是說,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究竟應歸屬于哪個領域一直混亂不清。本文擬對這一問題作比較系統(tǒng)的梳理和闡述。
 

    1 我國學術界關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與成人高等教育關系的兩種不同看法

    對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不是一種成人教育,在這一制度建立之初并不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因為那時受教育者幾乎都是在職成人。但隨著這種補償教育的基本結束,考生的成分發(fā)生了很大變化,有很大一部分是應屆高中畢業(yè)未考上大學者,而且自學考試助學的學校化與全日制趨勢,都使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不是一種成人教育制度成了一個有爭議的問題。學術界對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與成人高等教育的關系大致有兩種看法:
 

    其一,認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接近于成人教育或就是一種成人教育制度。

    一些人認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就是一種成人教育制度。在潘懋元教授主編的《中國高等教育百年》一書中,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作為成人高等教育四個組成部分(其他三個部分是:普通高校舉辦的函授、夜大;廣播電視大學;職工大學、業(yè)余大學及其他成人高校)之一。[1]有人指出:“自學考試制度是保證自學考試活動有序、健康、穩(wěn)定地正常開展,對自學者進行以高等教育和中等專業(yè)教育為主,以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國家考試相結合的經(jīng)考核合格發(fā)給國家學歷文憑的一種開放型的成人教育制度。”[2]還有人更明確地指出:“自學考試制度是成人高等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3]“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已經(jīng)成為發(fā)展我國成人高等教育的一條重要途徑……為我國成人高等教育事業(yè)的改革和發(fā)展,以及學習化社會的形成作出了重要貢獻。”[4]此外,在《辭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10年版)、王蓉等著的《成人高等教育學》(中國農業(yè)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董純樸編著的《中國成人教育史綱》(中國勞動出版社,1990年版)、張維主編的《成人教育學》(福建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王北生等主編的《成人教育概論》(河南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等書中都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作為成人教育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與此同時,也有人認為,要斷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屬于成人教育,“確實有牽強之嫌。但要斷定它屬于普通教育,又不符合實際。”“只能籠統(tǒng)地說,自學考試兼有成人教育與普通教育的雙重屬性,但在總體上更接近于成人教育。”[5]一般而言,從事成人教育研究的學者大都把自學考試納入成人高等教育的范疇。
 

    其二,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作為與成人高等教育相并列的一種形式。

    與前一種觀點不一樣,在別敦榮等主編的《中國高等教育改革與發(fā)展30年》(上海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劉海峰主編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比較研究》(福建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戚萬學主編的《高等教育學》(山東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等書中,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作為一種與成人高等教育相并列的教育形式,一些人還專門對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與成人教育作了比較研究。如在邊星燦的《多維視野中的自學考試制度》(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林文廣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命題導論》(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張世俊主編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教育形式的研究》(甘肅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廣崇武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與其他教育形式的比較》(載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教育規(guī)律研究》,浙江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丁鵬等人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與成人高等教育之比較研究》(《繼續(xù)教育研究》2007年第4期)等書籍和文章中,對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與成人高等教育在開放程度、教育形式、考試功能和管理、辦學條件、教育媒體、教育過程、開設專業(yè)、課程、教學及教材等方面進行了比較研究。總之,他們認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應是一個與成人高等教育相并列的單獨的領域。此外,在研究的實際情況中,2003年9月,民政部批準中國高等教育學會自學考試分會進行社會團體分支機構登記,同意自學考試分會作為中國高等教育學會的一個分會。2004年,中國高等教育學會自學考試分會正式成立。成人高等教育委員會則是隸屬于中國成人教育協(xié)會下的一個分支研究團體,與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屬于兩個平行的機構,有各自的研究人員,獨立開展自己的學術研究活動,且二者溝通甚少。
 

    2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應基本歸屬于成人高等教育范疇

    筆者以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應基本歸屬于成人高等教育范疇,主要理由如下。
 

    2.1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作為一種成人高等教育制度產(chǎn)生和建立的

    20世紀70年代末,一方面,由于“文革”十年的破壞和影響,使我國少培養(yǎng)了100多萬大專以上學歷的畢業(yè)生。“文革”結束后,面對世界科學技術的迅猛發(fā)展與我國改革開放的新局面,中國出現(xiàn)了嚴重的人才青黃不接的局面,國家亟需大量的經(jīng)濟建設人才,而當時我國普通高等教育發(fā)展規(guī)模很小,受國家經(jīng)濟實力的限制,其發(fā)展速度也不可能很快,而且辦學形式比較單一,絕大多數(shù)為全日制形式,主要招收應屆高中畢業(yè)生,對于學生的入學年齡、入學成績等都有嚴格的限制和規(guī)定,社會上大量的在職人員被排除在外,也就是說,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遠遠不能滿足我國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的需要。另一方面,社會上有一大批在“文革”中被耽誤了學業(yè)的有志于學習且一直在堅持學習的中青年渴望能有機會接受高等教育。針對這種情況,鄧小平多次重提“兩條腿走路”的方針,強調要大力發(fā)展半工半讀和業(yè)余大學。1978年全國五屆人大《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對業(yè)余學習者建立適當?shù)目己酥贫,通過考核者應該在使用上與普通高等院校學生同等對待。中央書記處在1980年年初討論教育問題時進一步提出,凡是自學經(jīng)過大學水平考試的,就發(fā)給證書,與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同等使用。這些精神的核心就是要把業(yè)余自學與國家考試認證結合起來,而當時的業(yè)余自學者主要是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正是在這一背景之下建立起來的,也就是說,當時建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最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為了達到能在較短時間內為國家培養(yǎng)大量建設人才的目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是國家為大量在“文革”中被耽誤了求學的成人提供接受高等教育的另一條途徑,這些人通過自學和考試,不上全日制大學同樣能獲取高等教育的學歷文憑。因此,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最初就是作為一種成人高等教育制度產(chǎn)生和建立的。
 

    2.2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受教育主體具有成人高等教育最重要的本質屬性——成人性

    在顧明遠先生主編的《教育大辭典》中對成人高等教育的定義是:“成人高等教育是對符合規(guī)定標準的在業(yè)或非在業(yè)成年人實施的屬于高等教育水平的教育,屬繼續(xù)教育(含職業(yè)培訓)性質。與普通高等教育相對。旨在滿足成年人提高自身素質或適應職業(yè)要求的需要,也是擴大高等教育機會,培養(yǎng)專門人才的途徑之一。”[6]何紅玲博士也認為,“成人高等教育應該是對符合一定標準的、被所屬社會所承認的成人們所進行的,各種各樣的屬于高等教育水平的教育。”[7]從這些論述中可以看出,成人高等教育最重要的本質屬性有兩個方面:一是成人性,它具有成人教育的屬性;二是高等性,它具有高等教育的屬性。不管是在1988年3月3日發(fā)布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還是在1999年1月1日起開始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都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作為我國高等教育的一種重要形式,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具有高等教育的屬性這一點是不言自明的,問題的關鍵就在于它是否屬于成人教育范疇,是否具有成人性。
    1976年,聯(lián)合國教科文組織在《國際教育標準分類》中所使用的成人教育的定義是:“為不在正規(guī)學校和大學系統(tǒng)學習,通常年齡在15歲或15歲以上的人們的需要和利益而設計的有組織的教育項目。”[8]美國著名學者梅里安認為,“凡是面對那些從年齡、社會角色和自我認識上界定為成人的群體,進行的有目的有計劃的教育活動,都能定義為成人教育。”[9]我國有學者指出:“成人教育的對象是一切成人,即離開了正規(guī)的學校教育而進入社會職業(yè)生活且學習已不是其主要任務但又必須要學習的各類成年人。”[10]由此可以看出,對一種教育是否是成人教育認定的關鍵在于教育的對象是不是成人。
    對于“成人”的界定,應從幾個角度進行:從生物學角度看,所謂成人,應是生理上達到成熟的人,如在1966年的第一次國際成人比較教育會議上,人們一致同意將21歲以上的人稱為“成人”。[11]當然,僅從生理成熟角度去界定成人顯然是不科學的。因此,后來美國有學者主張從社會學的角度去界定成人,認為成人是指“已經(jīng)達到成熟的人,可以負起對自己或他人的責任,并且在經(jīng)濟上能夠自立”。[12]此后,美國成人教育國家顧問委員會又進一步指出,成人是指“在青春期之后,不再參與全時正規(guī)的學校教育,且能負起成人生活的角色或已經(jīng)達到法律或社會認定的年齡,具有相應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的人”。[13]我國成人教育學者們比較公認的觀點是:“所謂成人,是指已進入成人期,并按照生物學、心理學、社會學、法律學觀點,具備了必要的適應能力和責任能力,而被所在社會承認的成人。”[14]
    按照我國學者對“成人”的這一界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生大多數(shù)為成人。第一,占有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群體很大比重的高考失利生應被視為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建立之初,考生基本都來自在職人員,當然都是成人。因此,這時人們對于這一制度的成人教育性質沒有任何爭議。但隨著社會的發(fā)展,那些被“文革”耽誤的在職成人的學歷補償教育需求基本得到滿足,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生中應屆高中畢業(yè)未考上大學者迅速增多,這使人們開始質疑甚至否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成人教育性質。也可以說,應屆高考失利生又來參加自學考試者是不是“成人”就成為最核心的問題。筆者以為,這部分高考失利學生符合“成人”的標準。首先,他們在生理上已經(jīng)達到成熟,在法律上也大多具有了國家規(guī)定的完全責任能力。其次,他們被社會認可為“成人”。盡管這部分學生與通過高考進入普通高校學習的學生在生理年齡和人生閱歷上有著極大的相似,但由于他們沒能通過高考進入普通高校繼續(xù)學習,社會上一般把他們看成是進入社會的成人,而不再把他們看成是未進入社會的學生。因此,以現(xiàn)在自學考試考生中有較多的應屆高中畢業(yè)未考上大學者作為否定其是成人教育形式的理由是不充分的。其實,還可以從另一方面來反證這個觀點:在我國當前的成人高等教育中,同樣包括很大一部分這種身份的學生,只是不是全日制學習而已,他們當然被視為成人高等教育的學生,而沒有人對此提出異議。第二,在職人員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群體中所占比重將越來越大。隨著社會的發(fā)展、知識的激增、職業(yè)變動的頻繁,特別是終身教育、學習型社會的到來,使單一的階段性學歷教育文憑已不能滿足社會的需要和人自身發(fā)展的需要,已獲得高等教育學歷文憑的在職人員也必須不斷進行各種形式的學習。此外,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現(xiàn)在仍要繼續(xù)發(fā)揮其最初就具有的學歷文憑的補償功能,因為在在職人員中,還有不少人需要提高自己的學歷水平。事實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作為終身教育立交橋的重要組成部分和終身學習的一種重要形式,已經(jīng)從最初單一的學歷文憑教育發(fā)展成為學歷與非學歷教育并重的一種教育形式,在職人員已占相當大的比重。原教育部考試中心主任戴家干在中國高等教育學會自學考試分會2011年年會暨紀念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創(chuàng)立30周年發(fā)展論壇的講話中指出,自學考試的“服務對象定位為以在職繼續(xù)教育為重點,兼顧高中畢業(yè)生和各類在校生”,自學考試“考生群體中社會在職人員的比例逐步增加,2010年已經(jīng)占到62%”。[15]當然,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受教育主體是成人,并不是說全部,是因為其中確實有一部分考生不屬于“成人”范疇,如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中等或高等職業(yè)學校在校學生、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學生等。 
 

    2.3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具有成人高等教育的特點

    有人把成人高等教育的特點歸納為以下幾點:教育活動具有開放性和社會性、教育內容具有針對性和實用性、教育效果具有速成性和速效性、教育方式具有多樣性和靈活性。[16]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完全具備成人高等教育的上述特點。
    第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具有開放性和社會性的特點。開放性,首先體現(xiàn)在入學對象的開放性上,即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對社會全體成員開放,無年齡、身份、文化程度、地域等方面的限制,而且沒有入學門檻。其次,體現(xiàn)在時空的開放上,自學考試面向基層,面向農村,任何地方的考生都可以參加學習,學習沒有年限的限制。最后,社會資源的開放,國家考試所提供的是一個“活接頭”,可以與各種教育機構的教學乃至個人自學相銜接,這就為把分散的、無序的非正規(guī)的社會教育納入國家的學歷教育體系,把閑置的、潛在的教育資源挖掘出來加以優(yōu)化配置提供了有效的途徑,從而推動了個人自學和社會辦學的廣泛發(fā)展。[17]
    社會性,首先這一制度的產(chǎn)生深受社會因素的影響,反映了20世紀80年代初的中國社會對人才的需求及重視學習、重視文憑考試的社會傳統(tǒng)。其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辦學主體具有社會化特點,即國家不作為自學考試辦學的主體,除了專業(yè)考試計劃、課程自學考試大綱和教材外,其他的學習資源及助學輔導都是由社會力量提供的。特別是隨著大眾傳媒的發(fā)展,更是為自學考試的考生提供了廣泛而豐富的社會教育資源。再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經(jīng)費投入具有強烈的社會性特征。表現(xiàn)為資金來源渠道的多樣性:既有國家及考生個人的投入,又有各種社會辦學機構的投入,還有委托開考部門投入的部分費用,還包括一些社會捐助的專項基金等的投入。在這其中,國家和個人的投入不是主要的,社會各種力量和機構是自學考試經(jīng)費投入的主體。
    第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教育內容具有針對性和實用性。一方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生絕大多數(shù)是在職人員或高考失利者,他們中不少人亦工亦學,在教育中與現(xiàn)代生產(chǎn)的結合比普通教育更加緊密,他們對教育內容的要求需要對自己求職或已有職業(yè)更具有針對性和實用性。另一方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開考專業(yè)都是在人才需求預測的基礎上,經(jīng)過充分論證開設的,而且不斷根據(jù)社會生產(chǎn)的需求和考生的需求調整專業(yè)設置和課程內容。這些都使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教育內容具有針對性和實用性的特點。
    第三,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教育效果具有速成性和速效性。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相比其他同層次教育形式畢業(yè)的周期短,同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投入少、產(chǎn)出多、見效快,具有速成性和速效性的特點,這就大大縮短了知識轉化的“滯后”時間,考生所學的知識能很快應用到工作中去。
    第四,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教育方式具有多樣性和靈活性。在教育方式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具有多樣性,各社會助學機構和力量為考生提供了全日制面授、業(yè)余函授、網(wǎng)絡學習與答疑、廣播電視授課等多種教育方式,考生可以根據(jù)自己的能力、需要、興趣和發(fā)展方向采用不同的學習途徑和方式。
 

    3 結語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歸屬除了是否是成人高等教育之爭外,還有人認為,自學考試是獨特的新型教育制度,用傳統(tǒng)的制度類型學框架無法劃定自學考試的類型和位置。[18]但筆者以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最初就是作為一種成人高等教育制度而建立的,其具有成人高等教育最重要的屬性和特點。因此,可以說,它基本可以劃歸到成人高等教育的范疇,是成人高等教育的一種形式。
    參考文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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